补偿不合理,应该如何与拆迁方讲道理?

时间:2021-09-03 10:05:20 作者:楹庭律师团

  首先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要先查一下对于征收有没有相应的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是哪级主管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因为什么事项来进行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对于补偿约定是多少,签约期限是何时以及评估报告有没有。

  通过调查程序了解一下征收主体在征收过程中,是否存在欠缺、违法征收的这种情况。比如是否存在欠缺法定征收事由的这种情况,通过调查征收的程序来入手。

  可以咨询相应的专业的律师来了解相关的情况,及时的介入维护权益的过程。因为如果一直不能谈妥签订补偿协议,将会给我们的被征收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因为涉及到补偿的标准,评估的时点的问题,及时的去了解相关的一些专业知识,进行相应的维权程序,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谈判要主动,不能被动的通知接受,需要开会讨论或者听证的时候,要多参与讨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不了解的地方要多询问。毕竟征收涉及的环节非常多,比如户口,面积,土地性质,补偿标准,征收程序,安置办法等,这些方面都要了解清楚,认为不合理的地方要多协商谈判。

  不要暴力抵抗。尤其是遇到谈判没有统一意见,然后如果征收方要拆的话,不要慌,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注意拍照、录像,保留相关的证据,采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抵抗的方式处理问题。对非法的拆除行为,及时报警。保留好证据已备后面的诉讼程序,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偿不合理有权不签字。对于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积极协商争取权益。没有达成一致就不要签字,征收协议一旦签字就代表已经同意了协议的相关内容,就需要履行协议的相关规定。所以签不签字都是你的权利,签了就表示认可就不能后悔。

  口头承诺不要信。主要是征收方的口头承诺的相关内容,或者口头约定的相关条款。口头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所以不能听信。多注意协议里面的具体内容,仔细阅读,相关的合法权益要争取。

  按照规定,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偿。然而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拆迁方出于各种原因,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拆迁工作,比如不跟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仅给予口头承诺,又或者是让被拆迁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

  楹庭律师团提醒您,拆迁方的口头承诺不要信,拆迁方的空白协议不要签。如果真的遇到拆迁方不承认口头承诺、用空白协议损害你的利益,被拆迁人也不要过于激动,要通过各种方式搜集证据,做好录音拍照工作。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采用合理的方式收集,千万不要出现违法的情况,否则证据不能用,还可能给你的人身自由带来限制。遇到上述情况时,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维权。

  无论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征收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时有个原则,就是居住条件有改善。在征收时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相关的法规也是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个人的房屋以及土地的相关权益,从法律上得到保护。

  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国家是有法律明文规定。行政部门不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侵犯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村民们因此对补偿决定不服,符合行政诉讼的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当您遇到拆迁问题前期进行咨询的时候,您需要准备和提供的相关材料有:房房屋所在地的房价水平、房屋征收用途、房屋征收公告、房屋评估报告、土地性质(国有/集体)、房屋全景图片等。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要遵循一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只有在被征收人已经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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