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德城分局 关于前小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时间:2018-09-26 15:52:4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德城分局
 
关于前小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德州市2018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需要,拟征收前小屯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德城区财政局、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德城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前小屯村土地位于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湖滨北大道以东,小李路以南,福盛路以西,齿轮厂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260.781亩,涉及农用地260.781亩(耕地252.675亩,其他农用地8.106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德州市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Ⅴ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03.90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德州市征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德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内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303.905万元,由德城区财政局拨付到前小屯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德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 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91.1715万元,由德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德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天衢街道办事处前小屯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德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德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位新华      联系电话:0534-2188166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德城分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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