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

时间:2014-12-28 12:51:4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绵府办发[2008]42号 分类导航:产品质量 食品医药 其它分类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8-12-09 关键字:生猪屠宰 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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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

2008-12-09
 
绵府办发[2008]42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国务院重新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己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川办函[2008]155号)精神,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利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证(牌)换发之机,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生猪屠宰经营者和从事生猪、肉品经营人员知晓、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条例》,要让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精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水平,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证(牌)换发工作

  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商务、畜牧、环保、卫生、工商、质监、规划等部门,按照《条例》、《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 有关标准,对我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开展一次综合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例》中第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设置规划的,予以保留;对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应依法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又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应依法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和规划予以保留的屠宰厂(场),经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登记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各地要按照《条例》要求,在《条例》施行后180天内完成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换证(牌)工作。换证工作要严格规定标准和条件,按设置规划从严控制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原则上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定点屠宰厂设置1—2个;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设1个;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情况,经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点。换证(牌)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三、加强部门协作,抓好屠宰行业监管和猪肉市场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西珉巴蜀商贸有限公司、绵阳市隆晟食品有限公司的监管下放到涪城区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协同联动,实行综合管理和分工负责制度。商务部门负责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屠宰厂(场),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取缔非法屠宰点;畜牧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屠宰和流通环节的防疫监督及兽药违禁药物的监测,依法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依法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违法违规案件;环保部门负责严格审定屠宰厂(场)废水排放达标,达不到标准的不能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各类市场、经营单位(户)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经销单位(户)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即: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的产品;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猪肉消费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堂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质监部门负责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

  四、修订相关实施意见,维护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

  市商务局要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修订后的《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关于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1998]69号)会同市法制办按程序完成修订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同时,按照“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着眼于建立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以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为目标,构建我市绵阳城区、县城城区、乡镇三个层次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生猪屠宰定点布局框架,促进我市生猪屠宰行业和肉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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