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52:27 作者:楹庭律师团
关于印发《达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季度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63%、35%。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4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市政府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 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今年奥运会、残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是:
1.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 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8〕120号)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及对2007年公告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各单位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煤矿、道路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铁路运输、民航、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聚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等的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建立市“百日督查行动”联系会议制度,以副市长杨建为 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邱贵昌、市安监局长周先文同志为召集人,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办,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督查工作 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4月2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市政府将组织3个煤矿专项督查组,2个道路及水上交通督查组,2个非煤矿山、危化品督查组,1个综合督查组对全市煤矿、道路及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进行专项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地、本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并切实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工作的督促、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积 宣传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全社会全面参与督查工作各项活动。
市安监局负责制订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企业专项方案。
市公安局负责制订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制订水上交通、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品运输专项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订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整顿的专项方案。
市建设局负责制订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专项方案。
市商务局负责制订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方案。
市农机局负责制订农机安全专项方案。
市质监局负责制订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订水利、渔业的安全专项方案。
达州电业局负责制订电力安全专项方案。
达州火车站负责制订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方案。
河市机场负责制订民航运输安全专项方案。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专项工作方案。
四、督查形式及方法
这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各级政府综合督查;二是各行业领域专项督查;三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严格按照市、县两级督查面分别要达到100%的原则要求,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市,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督查行动要突出一个“实”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总结经验、积 推广。督查中,不仅要查找问题,也要善于发现基层和企业好的工作方法、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百日督查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督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抓好督促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 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检自查工作。各级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部署和组织本行业领域的督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对“百日督查行动”组织不力、督查不力,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百日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坚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互相促进。督查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言提出问题,跟踪问效解决问题,保证督查效果。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不重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公开曝光。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督查行动的信息工作,按省上要求实行日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务于每日下午17:00时前将当日督查情况、发现问题及经验做法上报市安办。市安办每旬向市政府报告全市督查工作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督查工作总结,务必于7月30日前报送市安办(传真:2388659;邮箱:lspxb1125@sina.com)。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