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52:2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电子监察系统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电子监察系统总体规划方案》已经2008年4月2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成都市电子监察系统总体规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创造性地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对行政运行机制的有效监督,促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努力构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促进试验区建设,特制定我市开发应用电子监察系统总体规划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开发原则
(一)工作目标。
1.以构建电子监察系统为有效途径,切实推动政府工作流程再造和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2.以开发电子监察系统为有效手段,切实强化行政监察工作职能,进一步推动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公开和高效;
3.以应用电子监察系统为有效平台,切实疏通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渠道,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4.以应用电子监察系统为有效载体,切实转变效能监察工作方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和干部作风的转变;
5.以应用电子监察系统为坚实基础,切实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机制,推动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
(二)主要任务。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对行政审批等行政行为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对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最终达到对政府效能电子化和量化的动态考核。现阶段重点是开发应用以行政审批事项为主要内容的电子监察系统,分步骤、分阶段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行政执法、重大投资项目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建立覆盖面广泛、应用功能完善的电子监察系统。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规服办(市政务中心)、市政府目督办牵头负责,统筹部署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
2.整体联动,分步实施。由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建立和完善业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市上开发应用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分步骤、分阶段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3.深化应用,全面推广。面向实际需求,突出应用导向,深化应用水平,强化应用服务,将电子监察系统全域推向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
二、总体架构及阶段任务
电子监察系统总体架构共分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资源配置电子监控系统、行政执法电子监督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督系统、重大投资项目电子监管系统、政府效能评估系统等六个部分。
(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主要是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登记和备案(以下统称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现对行政审批行为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对社会公众信息服务,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二)资源配置电子监控系统。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公共资源配置进行全程监控,实现对资源配置行为的实时监控、过程监督、效能评估和对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行政执法电子监督系统。主要是对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实现对执法主体的监督、执法过程的监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控和执法人员的监管,促进依法行政。
(四)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督系统。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有效公开和部门之间积 共享进行联动监管,实现对信息公开和共享是否全面、及时、规范进行有效监督、纠错督办、效能评估,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重大投资项目电子监管系统。主要是对涉及政府和社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过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实现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在线协调,确保政府投资的效益,以及投资项目建设的优质高效。
(六)政府效能评估系统。主要是从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重大投资项目等五个方面,确立效能评估指标,设定量化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实现对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估,促进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总体上利用2年左右时间,逐步开发应用电子监察系统。从2008年起,启动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在市级部门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向各区(市)县推广,适时推进其余部分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成都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保密局、市规服办(市政务中心)、市政府目督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发应用电子监察系统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开发应用任务,市政府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机构、牵头单位及其他市政府部门、各区(市)县的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全市电子监察系统总体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组织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开发推广工作,总体协调市级各部门按照要求落实任务,研究解决项目开发推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成员单位,组织协调项目开发推广工作,督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具体解决开发推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协助在全市推广应用电子监察系统。
市监察局:负责制订总体规划方案,拟制电子监察系统需求分析报告,申请项目立项,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系统开发以及推广应用工作,制发相关标准和制度。
市发改委:负责深化资源配置、重大投资等涉及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市财政局:协助做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所需经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市信息办:协助市监察局确定需求分析报告中的技术方案,指导协助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的部门完善业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开发管理、验收及应用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牵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依法提出工作标准并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市政府各部门工作程序合法有效,协助市规服办(市政务中心)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市保密局:负责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应用过程中信息保密安全工作。
市规服办(市政务中心):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负责牵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优化工作流程,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业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加强目标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
其他市政府部门:负责按照 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务举措,规范服务行为,建设能适应电子监察的业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
各区(市)县:按照市上要求,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配合完成电子监察系统各阶段推广应用工作。
按照每期工程进展情况,还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
附件:成都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葛红林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徐季桢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孙 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毛志雄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保密局、市规服办(市政务中心)、市政府目督办等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