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53:4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四川省物价局对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申请在我市开展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试点的请示》的复函
(2008年9月3日 川价函〔2008〕194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在我市开展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试点的请示》(成价费[2008]17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广播电视数字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部委也制定了有线电视网络由模拟向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时间表。因此成都市开展有线电视数字化平移工作是符合 政策和产业方向的。
二、由于目前全省范围内有线网络公司未能实现全面整合,全省统一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条件还不成熟,同时鉴于成都市有线数字电视成本测算、政策制定将对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建议你局先行对成都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相关政策进行调研并形成初步方案,待条件成熟后省局再行批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