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54:3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凉山州农业综合开发第五期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我州 农业综合开发第五期(2005-2007)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工作部门与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一道,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精心组织,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 下达的各项开发任务,取得了显著的开发效益,对夯实我州农业基础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 贡献。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推动我州农业综合开发深入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 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协调解决开发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工作程序,落实工作制度,实事求是,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
(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开发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重点突出,效益优先,规模开发。
(四)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兢兢业业,深入实际,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勤政为民。
(五)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民主推荐、评选与组织考评、审核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产生的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评选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
(二)评选要考虑各方面代表,既要有技术人员,又要有工作部门负责人;既要有资金管理人员,又要有工程管理人员。
(三)评选要面向基层,主要评选工作在农发 线的人员。年度任务在两个项目以上的,可评选一名县市级领导。
三、材料报送
(一)先进集体材料。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各项目县市(2005-2007)三个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出六个先进集体。先进集体要准备经验交流材料,每份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先进个人材料。先进个人推荐名额根据各项目县市投资额和任务量下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按表列内容签注意见后于10月底报送州农发办(电话:3230711)。
附件:
1.凉山州农业综合开发第五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略)
2.凉山州农业综合开发第五期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