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2002年城市绿化广场建设选址

时间:2014-12-28 13:01:0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2-07-11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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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委关于2002年城市绿化广场建设选址定点意见的通知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建委《关于2002年城市绿化广场建设选址定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2002年城市绿化广场建设选址定点的意见 市政府: 根据200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关于城区新建绿化小广场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105亩)的任务要求,自5月14日以来,我委多次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并到现场踏勘,对我市城区2002年绿化广场选址定点问题进行研究协调。现对我市城区2002年绿化广场定点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锦江区 督院街(省政府对面)占地7亩;冻青树街,占地3.1亩;顺江路莲桂路侧、九眼桥头和19中前,占地8.25亩,共计18.35亩。 二、青羊区 送仙桥(市场附近)占地4.7亩;长顺街与实业街、仁厚街、桂花巷交叉口处及金河宾馆东侧,占地5.6亩;三环路外至青羊大道、清水河边(与草金路并行靠成都花园一边河边地带)占地约5亩,共计15.3亩。 三、金牛区 曹家巷府南河统编56号地块部分(北门大桥附近)占地4.41亩;洞子口亲水园(>期),占地80亩,共计84.41亩。 四、武侯区 武侯大道(武侯广场),占地20亩。 五、成华区 青龙场立交桥高速公路起点左侧,占地面积15亩。 六、高新区 元通紫荆居住区紫薇东路与紫竹南一街道路交叉口南侧(紫荆健身游园),占地5.1亩;天府大道与高新区大源组团最北端规划道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出口加工区入口广场),占地21.6亩,共计26.7亩。 七、市园林局 将>环路南四段防护林带加以改造,提高档次,建成可供游人休息的绿化小游园,占地18亩;祠堂街小广场占地2.25亩,共计20.25亩。 八、市建委 建设浣花溪开敞式绿地,面积553.8亩。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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