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事项的通

时间:2014-12-28 12:46:50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9-02-12 关键字:天津市 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 备案
【阅读全文】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事项的通知

津安监管一字〔2009〕4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总局令第5号)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实行备案制度,目前各区县在备案程序上,掌握标准不统一,给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一定影响和不便。为服务和方便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在接到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应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按照企业申请备案的相关品种,于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二、为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尚未发生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行为的,如果有供需订货合同,也可申请备案。

  三、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尽可能为企业创造方便条件,加强咨询服务,避免企业重复申报。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