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诉讼期限不包含信访时间,过期后很难主张权利

时间:2021-08-04 13:44:3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假如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作为普通老百姓可能会想到一种方式,比如信访。从区级到市级,从市级到省级都是一级一级地进行信访,那么信访也会受理,但是受理完了之后是从省里发回市里,市里发回区里,区里予以解决,那么这段期间算不算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诉讼时效延误呢?确切地说信访的期间不属于行政诉讼上的排除期间,也就是说信访所耽误的时间超过诉讼期限了的,产生的不利后果还是需要个人承担的。杨庆律师针对诉讼期限这个问题跟大家简单探讨下。

  那么,法律保护哪些呢?比如说起诉人就被诉的行政行为如强拆行为,相关部门给下达行政处罚的行为,对起诉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被诉的行政行为向相关部门及其职能部门反映之后,该行政主体部门或者是其他职能部门对这个事情已经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这段期间,是非当事人自身原因耽误的这段时间是可以排除在诉讼期间的。所以说大家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时,一定要注意诉讼期间。

  另外,起诉人就一些基础的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从受理到作出裁定期间,因为咱们国家是一审二审两审终审制,一审二审期间这段期间是可以排除的。这种也是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诉讼时间的延误。有一个关键性的词就是被诉的行政行为与本案有基础关系,得相关联,引发的民事纠纷比如说使用农用地时,相关部门给作出了处罚,指出非法使用农用地或者非法使用土地。那么土地是怎么取得的呢?当时是和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村委会允许使用的。

  既然是村委会,有相关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使用权,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农民有权利使用这块土地。村委会与当事人签订的是关于使用土地的民事合同,如果这个案子已经进行审理了,已经立案了,那么国土部门对当事人非法使用土地行为处罚,要根据原来的民事行为即和村委会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生效,协议的结果又没有判决出来,这段期间是可以排除的。解决了当事人合法使用这块土地的一个根本性问题,那么,法院判决之后再起诉撤销国土自然部门给作出的非法使用土地的行政处罚行为,那么这是有关联性基础的。

  民事行为也能认定为非自身原因耽误的起诉情形,所以说在期限上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如果说过期的话,那么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不予立案,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了。所以说这就是一个过期的行为,对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或强制性行为,诉讼期间过期之后,引发的法律后果肯定是对当事人不利的。

  所以说,当权利被侵害之后,不管行政主体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认为权利被侵害了,一定要抓紧时间及时地提出你的诉求,而且是通过正当的程序。不用采取一些其他的方式或不受法律保护的一些行为,否则反而会耽误了整个案件的处理。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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