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无证房屋是否按违建处理?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

时间:2021-09-03 10:06:53 作者:楹庭律师团

  无证房屋是否按违建处理?应该参考什么标准补偿?北京楹庭刘云律师针对这个问题,通过一个案例来跟大家讲解下其中的法律法规。下面先来看一下案例:

  四川某被征收人在2000年购买了一块国有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因为购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的基本原则,现在拆迁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面积是140平,房屋的面积是35平,还有一块30年前建的无证房屋大概是8平,还有一部分空地。

  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对于空地征收部门是没有给予补偿。一共补偿了10万,外加50平方米的安置房。但是周边房屋市场价是5000每平米,那么对于无证房屋按照违建处理吧?空地是否应该补偿?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件。

  《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那么对于空地的补偿是如何补偿呢?因为是属于国有土地,对于空地补偿是按照相应地区的基准地价,所以无证房屋如果空地补偿,我们可以查询当地的基准地价,以此作为参考来获得相应合法合理的补偿。

  结合这个案例来看,对于无证房屋是否一律按照违建进行处理?该案件中当时是在2000年购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而且是有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且该房屋是在30年之前进行建设的,这就形成了一个历史的原因。

  那么在当时被征收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可以去建设相应的房屋,而且当时所建的房屋也是在其国有土地上建的房屋,所以说是没有违反规划建房屋的。那么,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前,就应当对未登记面积进行认定。

  根据建房的时间结合相应的航拍图以及结合实际的建建筑情况来综合认定。未登记房屋是否应当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建房的时间在认定无证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是比较重要的,在每个地区、每个市都有不同的认定标准,所以一般无证房屋跟违法建筑是不能划等号的,无证房屋并不一定等同于违法建筑。

  征拆户的合法使用国有土地院落以及空地是有补偿的,要按照征收时房地产市场价给予补偿。如果征收方并没有将这部分面积给予补偿,想能省则省的话是行不通的!被拆迁人可以凭以上规定,主张对院落、空地等土地享受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1条规定中也明确指出“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对此关于院落的征收补偿就体现在了这条法规里面,相关的答复也提出了应当纳入评估范围。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征收时房地产市场价格来定。对于价格的评估也是要由双方公平交易自愿交易的原则。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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