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2 16:07:10 作者:楹庭律师团
某工业园占地面积约80亩,其中15亩是自建厂房,其余出租给其他企业。园区内企业以生产床垫为主,2018年因环保问题被关停,当年招商引资入住时,土地购买价格为10万1亩,说好办土地证和房产证但一直未给办理,关停后也迟迟未给补偿,其他企业已经搬走,自己企业的注册地址仍然在那里。北京楹庭孟雷律师通过这个案例跟大家讲解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遇到环保关停,企业主要审查文书是否符合相关的环保方面的一些法律规定,有的楹庭律师在实践过程中往往也会遇到,环保以主管部门或者发通知,或者不是环保的部门,如其他执法部门发的告知书、通知书等等其他的形式来告知,甚至是其他部门的一些文件或整顿通知、关停通知等,都是笼统的,也不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甚至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概念。
这类的行政机关没有证也不出示任何的法律依据,要企业关停或者让企业停业整顿整治,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那么这类问题如果行政机关下发的一些通知告知侵害到企业的,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进行起诉。所以遇到这类问题的企业主,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然可以去向法院进行诉讼。
关于环保关停《环境保护法》有相关的一些规定,生态资源部门也出过相关类似的文件,也是禁止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的工作意见。对工业园区有这样的文件,也就是说对各类工业园区及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于其中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企业要实施“一园一策”、“一厂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对于企业正常停产检修工作,应当由企业自行安排,不得要求企业与督查进驻期间集中停产检修,这样的文件有很多,都是只是简单的说提到这个文件,也不得“一刀切”的方式,更不得以任何无厘头的,没有按照法律依据采取一定措施。
在实践过程当中,存在这样的一些问题,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出告知书、通知书,也不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下达一些文书,甚至也不引用任何的法律依据,对于企业主来说,毕竟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收到这样的通知书之后,心理上可能会感到一定的恐惧或者害怕的这种心态,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说遇到这类问题,需要很专业的法律知识,还得要咨询相关的一些专业的法律律师。相关的专业的律师来回答这些问题。
当然环境的保护关停,包括《环境保护法》应当说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真的是环境整治相关的一些整治的原因,也是有一定补偿的。
《环境保护法》第31条国家也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而国家也加大了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地方主管部门应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资金,确保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包括一些如果之前下发过相关的行政许可,如果行政许可被撤销,都应当给予相关的一些补偿,都有类似的规定。
这类被关停的企业,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