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2 17:54:31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吴先生遇到一件麻烦事,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的房子被拆除了,房屋内的物品损毁严重。未经合法流程拆除房屋,致损失严重,能否追究拆迁方刑事责任,判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被拆除之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正式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拆除,要在知道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楹庭认为在无法与征收拆迁方协商谈妥的情况下,请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寻求解决方案。别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错过诉讼时效。
2、对于合法房屋被拆除,诉讼时效是6个月。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以后,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要在接到该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被违法拆除,可以追究对方什么责任?
1、行政侵权责任指的就是,被拆迁人可以就违法拆除行为提起国家赔偿。
2、行政责任,就是可以针对拆除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会在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考核中体现。
3、还可以进行举报,要求上级机关监督下级机关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人也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4、如果拆迁方的行为对被拆迁人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者由于拆迁行为导致被拆迁方的人身伤害,那么相关负责人就有可能构成渎职罪、滥用职权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三、非法拆除房屋可以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2、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如果对他人的合法财物进行拆除的话,是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这个时候会根据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进行确定,如果故意毁坏财物已经超过了5000元的话,就已经可以立案了,这个时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楹庭提示您:
面对非法拆除,怎么办呢?很多人在遇到拆除时会失去理智,不仅没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把自己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因为很多征地拆迁项目本身是合法的,反对搬迁并不能阻止拆迁进程,与拆迁方对抗没用!即使拆除是违法的,被拆迁人也应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拿到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