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30 15:14:06 作者:楹庭律师团
案情简介:
2014年 3月21日中午,黄女士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个档案袋,而袋中却装着一把匕 和一封用大量色情语言威胁其子女的恐吓信。随后,黄女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警方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接到报案后,警方正在对此进行侦查。
今年1月13日上午,法晚记者联系到了发帖人黄女士。她向法晚记者表示,2013年,自己居住数十年的村庄面临拆迁,但由于不满意拆迁补偿的政策,她一直未同意拆迁。 2014年3月21日早上,她送孩子上学回家后,发现在自家门前,放着一个档案袋,随后,她拿起袋子发现袋中装着一把匕 ,及一封标题为《郑重声明》的恐吓信。
律师说法: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拆除、逼迁都是违法,如果有暴力行为可以报警。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搜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一定要以不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或者采取自焚等方式抗拒。
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