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田坎系数测算后

时间:2014-12-28 12:51:4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09〕20号 分类导航:农业农村 其它分类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9-03-23 关键字:四川省 耕地田坎 系数测算
【阅读全文】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田坎系数测算后续工作的通知

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09〕20号

 

各市(州)、县(市、区)土地调查办、各有关单位:

  田坎系数测算及应用对全省二次调查省、市、县各级的耕地总量、分布、质量等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田坎系数测算工作从2008年10月起至2009年3月中旬,在市县土地调查办配合下,样方施测单位已基本完成样方选点、施测、自检和数据上报,专检单位已完成2/3专检工作量。省土地调查办根据专业抽检和专检单位专检情况,已要求样方施测单位进行部分样方的返工、整改。为做好田坎系数测算后续工作,按时保质提供各地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施测单位要切实履行合同,按照专检情况组织力量,加强管理,该返工整改的必须全部返工整改到位。严格执行省土地调查办有关田坎系数《测算方案》、《技术要求》和《补充规定》,培训好施测作业人员,落实专职质检人员,要对上交成果进行全部自检;要积 主动与市县土地调查办联系,协调工作。施测单位完成一个市(州)或县(市、区)后应立即上报成果提交专检,上交成果时,必须有县级土地调查办签章出具样方选点意见表。全部成果上报的最后时限为2009年4月10日。

  二、专检单位要加强对样方施测单位的技术指导和专检,检查总量为样方总量的1/3,并对施测单位上报的全部样方成果进行总体技术把关;专检单位在施测单位按市(州)或县(市、区)提交成果后,应马上组织专项检查,专检完成的最后时限为2009年4月20日。同时,专检单位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完成上报的合格样方进行成果整理、分析、统计,进行数据库建设。

  三、市县土地调查办要积 配合,并监督样方施测单位和专检单位的各项后续工作。县级土地调查办要提供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供施测单位完成样方分布图,并对其样方施测选点出具签章的选点意见表(附件一),提供样方所在图幅的样方点附近部分的正射影像图(DOM)电子文档,供施测单位完成样方截图。施测单位上交成果时一并上报样方分布图、选点意见表和样方截图。样方截图纸质和电子成果作为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成果 要同时上交县级土地调查办。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田坎系数样方选点意见表


县、市、区

 

施测作业单位

 

样方布设的合理性和代表性

 

样方调整情况

 

样方田坎系数测算实施情况

 

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样方截图样图(略)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